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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方舟和贾浅浅都学术不端,为啥通报写得不一样?

文章通过对比中国人民大学对蒋方舟、西北大学对贾浅浅的学术不端处理通报,指出两校在定性上的显著差异:蒋方舟被笼统定性为“学术不端”,贾浅浅则被明确认定“抄袭”。作者引用大量网友提供的文本对比图,展示贾浅浅涉嫌大段剽窃多篇已发表论著,而蒋方舟的论文也存在整段移用境外论文及专著、注释造假等问题。文章进而追问:为何在实质挪用内容严重程度相似的情况下,人大的通报刻意回避“抄袭”一词,并批评这可能对学术生态造成长远伤害。适合关注学术规范、教育公平及高校治理的深度读者阅读。原文 ↗

核心观点
  • 中国人民大学和西北大学对蒋方舟与贾浅浅的学术不端通报存在显著差异:蒋方舟被定性为“学术不端”,贾浅浅则被明确认定“抄袭”,但文章认为两人论文中被指控的实质内容——大段整段挪用他人文字且未标注——在性质上并无本质差别,人大的处理方式回避了“抄袭”这一更严重定性。
  1. 01西北大学通报直接使用了“抄袭行为”一词。
  2. 02根据网友提供的对比图,贾浅浅2014-2020年间多篇论文被指大段挪用学者朱良志、曾令存、画家季酉辰的著作或文章,甚至还包括其父贾平凹1994年的文章。
  3. 03贾浅浅总发文约30篇,被指半数存在学术不端问题。
  4. 04根据网友提供的对比图,蒋方舟2019年硕士论文被指大段移用台湾学者陈重仁刊登于期刊《中外文学》的论文,以及两本未具名书籍的内容。
  5. 05清华大学教授肖鹰在一年前举报蒋方舟论文存在20个注释不标页码、5个假脚注、书名/年份/作者名等基本事实写错、涉嫌机器洗稿或代笔等多项问题。
  6. 06人民大学最初发布第一份通报认定蒋方舟论文“未发现抄袭、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仅称“部分注释及个别文字表述存在学术不规范”,一周后第二份通报才认定其构成“学术不端”并撤销硕士学位。
反方 / 局限
  • 文章引述了部分网友对肖鹰教授举报方式的评论——认为其只盯住“注释不规范”,没能最早提供“实锤”(境外论文原文对比),导致举报效果不佳,甚至被讥为“菜鸡互啄”。
  • 文章末尾部分展现了公众反应的复杂性:被举报者(蒋方舟)直接抄袭令人失望,举报者(肖鹰)的学术水平也被质疑,审核者(人大)通报反复令人费解,这构成了“中国文科要完”的另一种叙事。
15 分钟 · 5 卡片 · 13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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