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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因商标近似裁定第六次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
LV因商标近似纠纷第六次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案件核心争议在于其四叶花卉图案与公有领域传统纹样(宝相花、柿蒂纹)的边界。文章揭示了LV在华密集维权的策略(近五年1691起诉讼),以及舆论对其将公共文化遗产私有化、限制本土企业使用传统元素的质疑。适合关注知识产权法、品牌全球化与文化遗产保护冲突的读者。原文 ↗原文 ↗
核心观点
- ▍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根本目的是通过行政诉讼推翻对其商标保护范围的限制裁定,从而拓宽自身对公有领域传统纹样(如宝相花)的垄断边界,以利后续维权。
- 01本案是LV至少第六次因不服商标裁定将国知局告上法庭,此前5起一审案件中,LV取得3胜2败,其中2起败诉正是因法院认定争议图案为中国传统公有纹样。
- 02近五年LV在中国发起的商标维权诉讼高达1691起,仅2026年上半年就新增56起,显示其利用商标权进行大规模商业防御的策略。
- 032026年6月29日,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一审胜诉,获赔1030万元,该案中茉莉奶白使用的四叶花卉图形被认定侵害LV的7件注册商标专用权。
- 04国知局在2025年11月的裁定中认定,LV的四叶花卉图案设计元素可追溯至中国传统宝相花、柿蒂纹等公共文化遗产纹样,因此其商标的‘显著性有限’,不应无限扩大保护范围。
反方 / 局限
- — 文章未提及LV自身可能持有的论点,例如其四叶花卉图案在长期商业使用中已获得独立于传统纹样的‘第二含义’,从而具备足够的显著性。
前置背景
平行视角
未来推演
延伸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