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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ETF来了!业务指引五大核心划重点

2026年6月17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将在沪深交易所推出主动ETF,并同步发布业务指引,标志境内ETF市场从纯被动时代迈入主动与被动协同发展阶段。文章围绕《指引》的核心条款,从管理人/基金经理准入门槛、投资运作的量化底线(分散、流动、换手率)、每日强制披露PCF、持续监控与风险处置、投资者教育五个方面划出了重点。适合关注公募基金创新、ETF产品设计、资本市场政策动向的从业者或投资者快速掌握监管框架。原文 ↗

核心观点
  • 境内ETF市场将从被动指数工具时代迈向‘主动与被动协同发展’的新阶段,主动ETF的推出标志着场内产品序列的完善。
  1. 01截至2026年4月底,全球主动ETF资产规模已达2.33万亿美元创历史新高,2026年以来净流入3116.6亿美元刷新纪录。
  2. 02境内ETF总规模已接近5万亿元,但产品结构长期以被动指数型为主,主动权益类ETF尚处空白。
  3. 03《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具备五年以上主动权益公募管理经验,近三年平均主动权益基金管理规模不低于100亿元。
  4. 04《指引》要求基金经理中长期业绩良好、投资风格稳定、近三年无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5. 05投资运作守则要求持仓证券数量不低于30只,前十大持仓合计权重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60%。
  6. 06《指引》要求每日开市前披露真实的申购赎回清单(PCF),并强化IOPV实时复核。
  7. 07产品名称强制标识‘主动’字样,场内简称必须包含‘主动’二字。
  8. 08《指引》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风险监控系统,对投资、交易、申赎、估值等各环节进行实时监控。
  9. 09《指引》是落实中国证监会《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务实举措。
反方 / 局限
  • 文章未讨论主动ETF相比主动管理公募基金可能增加的管理费用、更高的换手率带来的交易成本,以及主动管理能力的不确定性是否会被ETF的透明性放大等潜在风险。
  • 文章未涉及对基金经理主动管理能力‘业绩良好’定性标准的争议,也未讨论若基金表现不佳投资者赎回对打新或套利策略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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