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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诉茉莉奶白:到底是新茶饮“蹭大牌”,还是奢侈品“不讲武德”

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一审宣判,茉莉奶白被判赔1030万。本文核心贡献在于,它没有停留在事件本身,而是从3个核心争议切入:跨类保护的合理性、传统纹样私有化的情绪争议、以及“擦边”设计的法律边界。文章通过采访法律和商业人士,指出被告在明知商标申请被驳回后仍大规模商用是败诉关键,同时澄清了“跨类保护不意味着无条件扩张”以及“传统纹样公有领域≠可以复制他人注册商标”等法律认知误区。适合关注品牌风险、知识产权边界或商业合规的读者深入理解此案的底层逻辑。原文 ↗

核心观点
  • 茉莉奶白败诉的核心原因并非单纯使用四叶草图案,而是明知其商标申请因与LV在先商标近似被驳回后,仍大规模商业使用,难以构成主观善意。
  • 文章通过法律人士解读,澄清了公众将传统纹样(如宝相花)公有性与复制他人具体注册商标混为一谈的认知误区——商标法保护的是标识的来源区分功能,而非图案的原始创意归属。
  1. 01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2024年3月起,茉莉奶白关联公司曾多次申请花卉图形商标,均因与LV在先商标近似被驳回。
  2. 02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李洪江指出,LV的四叶花卉图形商标在全球范围内具有极高知名度,属于驰名商标,依法享受跨类保护;且茉莉奶白在全国拥有超过2400家门店,侵权规模大、持续时间长,一审1030万的判赔数额在法律框架内具有合理性。
  3. 03社会舆论反应出强烈情绪,有网友梳理出“中国唐代宝相花传入日本,演化为家纹,再被19世纪法国设计借鉴”的传播链条,认为LV垄断公共文化符号。
  4. 04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顾问罗霓解释,宝相花有千百种画法,问题不在于“用了传统纹样”,而在于恰好将他人注册商标的样子用作了自己的“商标”;若认为LV商标不应获准注册,正确路径是另行提起商标无效宣告程序。
  5. 05文章披露,LV近年来在中国密集发起商标诉讼,数量超过1000件,具有常态化和系统性特征;并以2025年其起诉一家南京鸭血粉丝店为例,说明其维权范围之广。
  6. 06文章澄清,本案并非LV仅凭皮具类商标“跨行业管到奶茶”,其在第43类(餐饮住宿)相关服务上同样注册有图形商标。
  7. 07文章引用霸王茶姬作为对照——其纸袋设计“撞脸”迪奥但未被起诉,原因是争议主要涉及器型、配色等视觉氛围层面,而LV主张的核心是已注册的图形商标。
反方 / 局限
  • 文章也呈现了受访者的反思:有网友和专家建议收紧针对传统纹样等低辨识度元素的商标审查门槛,或在立法上限制包含公共元素的注册商标的跨类保护范围,避免公共文化符号被私有化。
  • 受访法律人士罗霓指出,驰名商标跨类保护的“度”不适合由立法一次性认定,而应依赖法官在个案中结合证据“一事一议”把握,否则可能削弱对品牌投入的保护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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