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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红书前员工的“复仇”
小红书前员工陈浩因被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单方解雇,在经历两年劳动仲裁和诉讼后,获得法院终审判决支持,认定境外VIE架构下的期权属于劳动报酬,小红书合计赔付约85万元。陈浩随后向港交所、香港证监会及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指出小红书在上市申报文件中关于VIE架构的信息披露与劳动纠纷中的表述自相矛盾,涉嫌违规。文章详述了举报的来龙去脉、VIE架构的行业背景,以及这一判例对互联网公司境外上市游戏规则的潜在冲击。适合对互联网公司治理、劳动法前沿司法实践、港股上市合规感兴趣的读者。原文 ↗
核心观点
- ▍前员工陈浩通过劳动仲裁和诉讼,获得了国内首例明确认定境外VIE架构下期权属于劳动报酬的生效判决,并以此为依据向港交所举报小红书上市信息披露违规,可能对其IPO进程构成实质性障碍。
- 012023年12月,担任小红书华南本地直客销售部负责人的陈浩被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单方解雇,此时距其首批期权成熟仅剩5个月。
- 02陈浩的劳动合同签在境内主体“薯一薯二”,期权协议与境外主体“Xingi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签署,法院采用了穿透式审判,认定二者为同一控制人。
- 03天河区法院一审、广州中院二审均支持陈浩,小红书合计赔付约85万元,其中违法解除赔偿金19.06万元,期权损失66.15万元。
- 04陈浩的举报信指出,小红书在劳动纠纷中称境内外主体“不存在控制关系”,但在上市申报文件中称VIE协议为“紧密控制”,构成信息披露矛盾。
- 05小红书于2026年6月计划向港交所秘密递表,估值超500亿美元,已拿下2026年世界杯转播权,市场视其为近年香港规模最大的互联网IPO。
- 06文章引用一位投行朋友的说法,指出香港上市采取披露原则,若公司未披露诉讼情况,监管通常默认程序合规,但陈浩的判例提供了证据,改变了游戏规则。
反方 / 局限
- — 接近小红书的人士试图将事件定性为“普通劳资争议”,称“在法律程序上已终结,与公司上市进程无关”,但文章指出这无法解释上市申报文件中的表述矛盾。
- — 陈浩的举报是否真能让小红书上市折戟,结果并不确定,文章仅指出这将拖慢上市进程,将其拖入“漫长的合规问询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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