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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后按月领50万!男子连续缴费30年仅领一个月便遭拒,保险公司回应

深圳市民陈先生1995年购买了一份养老保险,连续缴费30年,到期后保单写明每月领取50万元,但保险公司仅支付首月后以录入错误为由拒付。文章揭示了保险公司内部操作失误与契约时效之间的法律博弈,核心焦点是保险公司能否在30年后以“员工操作失误”为由否定白纸黑字的给付义务。适合对保险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契约精神感兴趣的法律从业者或关注养老规划的普通读者阅读。原文 ↗

核心观点
  • 保险公司以30年前员工操作失误为由拒付保单约定的按月领取养老金,可能违反《民法典》中关于撤销权5年除斥期间的规定,契约效力面临法律挑战。
  1. 011995年陈先生花费4055元(折合现价约43000元)购买养老保险,连续缴费30年。
  2. 02保单明确注明‘60岁后按月领取50万’,但陈先生仅收到首月款项后遭拒付。
  3. 03保险公司回应称设备不完善导致员工录入错误,将‘一次性领取’误写成‘按月领取’,涉事员工已离职。
  4. 04律师指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对保单错误的纠正权或撤销权最长期限为5年(1995年投保,纠正期最迟2000年届满)。
  5. 05该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将于7月13日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反方 / 局限
  • 文章未提及保险公司是否提出‘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抗辩理由,也未探讨保单条款是否真实反映双方合意——如果确为录入错误,陈先生可能仅投入4万余元却主张连续领取50万元/月(年600万元),这种悬殊的对价是否在法律上合理尚存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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