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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虎嗅·游云庭律师··AI 生成
美光三星海力士在美被诉垄断,中国企业如何维权和反制?
文章基于美国加州一起针对三星、SK海力士、美光的集体诉讼,分析三大内存巨头通过协同减产传统内存、转向HBM生产来操纵价格的行为。作者指出,当前内存市场的寡头垄断格局因美国对中国内存企业的出口管制而更加稳固,且美光正游说国会进一步扩大制裁。最后,文章梳理了中国企业依据《反垄断法》和《反外国制裁法》进行维权与反制的法律路径。适合关注反垄断、科技产业和国际贸易政策的从业者阅读。原文 ↗
核心观点
- ▍内存行业三大巨头(三星、海力士、美光)通过协同减产传统内存、转向HBM生产等方式操纵价格,形成了稳固的寡头垄断,而美国对中国内存企业的制裁加剧了市场进入壁垒,削弱了潜在竞争。
- 01美国加州北区法院的集体诉讼指控三巨头合谋,在AI热潮的借口下,同步削减DDR3和DDR4等传统内存产能,导致过去四年传统内存价格暴涨约700%。
- 02诉状列举了多项平行行动:同步减产、同步将产能转向HBM、为“星门项目”锁定产能、协调客户审查和订单管控等。
- 03三巨头历史上就曾因串谋垄断内存价格被美国司法部刑事起诉,三星、海力士被罚款并有多名高管入狱,美光因举报免罚。
- 04诉讼指出,新进入者面临极高的制造壁垒(FBE),包括300-500亿美元的投入、关键设备(如EUV光刻机)被巨头封锁以及长达5-10年的工艺积累。
- 05美国商务部BIS对半导体设备的出口管制,特别是限制中国长鑫存储(CXMT)获取EUV光刻机等关键设备,阻断了其成为第四大供应商、打破垄断的潜力。
- 06根据2026年4月路透社报道,美光正推动美国国会立法(MATCH Act),意图将设备出口管制从EUV扩展到DUV光刻机,进一步限制中国竞争对手。
- 07中国《反垄断法》第二条具有域外适用效力,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国内市场产生影响的,中国监管机构有权管辖。
- 08三巨头合计占约90%市场份额,且市场进入壁垒极高,符合《反垄断法》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构成要件,其行为涉嫌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和拒绝交易。
- 09中国《反外国制裁法》规定,对于参与制定、实施歧视性限制措施的实体,中国有权将其列入反制清单,禁止或限制与其交易。
反方 / 局限
- — 被告方可能的抗辩理由包括:转向HBM是追求高利润的独立商业决策;削减产能是对市场疲软和亏损的合理反应;客户审查是为了防止囤货。这些商业理由在逻辑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 — 文章强化了“美国制裁是维持垄断的关键因素”这一论点,但并未深入探讨中国国内内存厂商(如长鑫存储)自身的技术短板、良率问题或商业化进程对市场竞争的实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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