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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优惠期终结,四类节能、新能源汽车明年起不再享受车船税减免
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终止实施已近15年的节能汽车、部分新能源汽车车船税减免政策。四类车型受影响:节能汽车(油电混动)由减半转为全额征收;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由免征转为全额征收;纯电动商用车和燃料电池商用车亦不再免征。政策调整基于新能源汽车市场成熟(2025年销量占比过半)、税收公平和稳定地方税源的考量。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因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继续免税。分析认为年度税负增加额较小(家用插混车约300-400元),对消费者购车决策影响有限,但标志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政策从“普惠减税”向“公平竞争”过渡。适合关注汽车产业政策、税收改革、新能源市场趋势的读者。原文 ↗
核心观点
- ▍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近15年的节能汽车和部分新能源汽车车船税减免政策正式终止,标志产业支持从普惠减税转向公平竞争和市场驱动。
- ▍此次调整不影响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它们仍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持续免税,体现政策引导零排放路线的长期取向。
- 012026年7月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四大类车型自2027年1月1日起不再享受减免。
- 02受影响车型包括:节能汽车(油电混动,由减半改为全额);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由免征改为全额);纯电动商用车和燃料电池商用车(由免征改为全额)。
- 03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649万辆,国内新车销量占比突破50%,官方称产业已从政策驱动迈入市场化发展阶段。
- 04三部门解释称,2025年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平均销售价格21.8万元,部分达百万元以上,恢复征税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和收入分配调节。
- 05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家用插混车每年仅多缴300-400元车船税,分摊至全年用车成本几乎不改变购车选择,且新能源购置税减免、以旧换新等核心扶持政策保留。
- 06此前已有税收优惠阶梯式退坡:2022年底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终止;2026年1月起购置税免征调整为减半征收。
反方 / 局限
- — 文章未直接提及反对声音,但暗示了此前税收不公的业内讨论:新能源汽车在购置和使用环节享受比燃油车更多的减免,导致税负差异。此次调整部分回应了这一争议。
- — 崔东树强调税负金额较小对购车影响有限,但未讨论政策追溯效力可能引发的已购车主的税负预期变化问题,以及商用车(如物流车队)因数量大可能面临的累计成本增加。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崔东树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车船税节能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商用车燃料电池商用车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车辆购置税减免《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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